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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府教學字第1100256283號函說明,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 號函修正「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」第6條第1項第3款修正,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,規劃於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(113學年度免試入學)調整採計,爰各學年採計如下:

(一)108及109學年度入學者:(報考本次112學年度免試入學-學生適用)

維持健體、藝術、綜合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「各」達60分(含)以上者,方可「各」獲4分,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。

(二)110學年度入學者:

調整為健體、藝術、綜合、科技四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「各」達60分(含)以上者,方可「各」獲3分,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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