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中投區簡章規範,相關表件上【父母(或監護人)簽章】欄位應由父母二人或監護人之全名簽署,請務必於報名前,依據以下情境完成報名表之確認與簽名。
★ 情境一:
雙親,由父母二人簽全名,缺一不可。
★ 情境二:
戶籍資料呈現監護權歸屬者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戶籍資料,由監護人簽全名即可。
單親,父母共同監護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戶籍資料,請父母二人均務必於簽名欄為簽全名,缺一不可。
單親,監護權隨母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戶籍資料,由母簽署全名即可。
單親,監護權隨父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戶籍資料,由父簽署全名即可。
監護權歸其他人(如爺爺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等)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戶籍資料,由監護人簽署全名即可。
監護權歸機關(如縣市市政府監護),請出具監護權佐證資料,由父簽署全名即可。
★ 情境三:
已滿18歲且非為受監護宣告者,請出具呈現詳細紀事之戶籍資料(詳細記事不可省略),由本人簽全名即可。
★ 其他特殊狀況請加line詢問: